题目内容: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题。
“十一五”期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3255元提高到2010年的5919元,增加2664元,年均增长12.7%;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年均增长8.9%,比“十五”期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速度高3.6个百分点。 2010年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人均2431元,比2005年增加1257元,增长1.1倍,年均增长15.7%。在工资性收人中,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人均1178元,比2005年增加610元,增长1.1倍,年均增长15.7%;外出务工收人人均1015元,比2005年增加557元,增长1.2倍.年均增长17.2%。
2010年农村居民家庭生产经营纯收人人均2833元,比2005年增加988元,增长53.6%,年均增长9.0%。其中,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人均2231元,比2005年增加761元,增长51.8%,年均增长8.7%。农村居民家庭从事第二产业生产经营得到的纯收入人均182元.比2005年增加74元,增长68.2%;从事第三产业生产经营得到的纯收人人均420元,比2005年增加153元,增长57.4%。
2010年农村居民得到的转移性收人人均453元,比2005年增加305元,增长2.1倍。其中,2010年各级政府给予的农业生产补贴收入人均118元,比2005年增加100元,增长5.5倍;2010年农村居民领取的离退休金、养老金人均113元,比2005年增加82元,增长2.7倍;
2010年农村居民报销医疗费人均27元,比2005年增加24元,增长8.7倍;2010年农村居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收入人均12元,比2008年增加7元,增长1.5倍。
2010年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人人均202元,比2005年增加114元,增长1.3倍,年均增长18.0%,年均增速比“十五”期间高3.5个百分点。
“十一五”期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名义增长率约为( )。 A. 58.2%
B. 63.7%
C. 74.5%
D. 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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