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家服装公司向社会招聘一批女工。其招聘启事中写道:“公司实行计件工资,受聘人员享受免费食宿,薪水从优”。由于招聘广告中条件较好,很快便有十几名女工到该公司应聘。 该公司经考试录用后,即与她们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当这些新招聘的女工进入公司
从事生产时,她们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原来这家服装公司并没有宿舍,更谈不上食宿全包,十几名新招女工只能挤住在条件十分恶劣的车间里。招聘启事中所讲的“计件工资,薪水从优”,实际上是每人每月200元基本生活费,其余部分要到合同期满之后才能兑现。新人厂的女工们认为招聘启事中各项条件与事实不符,多次想厂方提出兑现招聘启事中的条件,并补发工人工资,但均被厂方拒绝。因此,她们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要求这家服装公司按计件工资的标准补发所欠工人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女工们因此所受的损失。
请问该公司的行为说法正当合法?为什么?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