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采购工程的明确划分, 并分类进行编制
在1995年5月以前,新加坡主要实行集中性的政府采购,由法定机构负责集中采购,而中央采购处则自行采购
在1995年5月以前,新加坡主要实行集中性的政府采购,由法定机构负责集中采购,而中央采购处则自行采购
由首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一次性采购金 额的限额标准(即某种采购-次性达到的金额) ,超过标准必须集中采
由首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一次性采购金 额的限额标准(即某种采购-次性达到的金额) ,超过标准必须集中采购
政府采购的国际化是伴随着国际贸易一体化的发展而发展的
政府采购的国际化是伴随着国际贸易一体化的发展而发展的
政府采购实质上是社会的公共采购
政府采购实质上是社会的公共采购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完成后,需要提交相应级次的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和批复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完成后,需要提交相应级次的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和批复
在政府公开的采购活动中,根据供应商参加投标与否、中标与否,可将供应商分为( ) 、投标供应商、成交供
在政府公开的采购活动中,根据供应商参加投标与否、中标与否,可将供应商分为( ) 、投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的规模不同,可以将采购方式分为小额采购、( ) 和大额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的规模不同,可以将采购方式分为小额采购、( ) 和大额采购
截止投标结束时间参加投标的供应高不足三家的,以及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做出
截止投标结束时间参加投标的供应高不足三家的,以及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裔不足三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填报《申请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
《政府采购法》 规定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有
《政府采购法》 规定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有
对预算内资金的法律规范,主要依据1994年全国人大通过的( ) 和1995午国务院颁布的预算法《实施
对预算内资金的法律规范,主要依据1994年全国人大通过的( ) 和1995午国务院颁布的预算法《实施条例》
小额采购和大额采购方式是中国政府采购中所主要运用的采购方式。在美国则主要依照是否具有招标性质来划分采
小额采购和大额采购方式是中国政府采购中所主要运用的采购方式。在美国则主要依照是否具有招标性质来划分采购方式,并且在采购中多使用招标采购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事业单位不能成为政府采购的采购人
事业单位不能成为政府采购的采购人
在新加坡,政府采购的管理机关是( ) ,只负责集中采购少数产品,主要负责对为政府采购提供产品、工程和
在新加坡,政府采购的管理机关是( ) ,只负责集中采购少数产品,主要负责对为政府采购提供产品、工程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注册
《暂行办法》 规定,财政直接拨付方式分为以下三个具体程序: ( ).支付申请,实际支付
《暂行办法》 规定,财政直接拨付方式分为以下三个具体程序: ( ).支付申请,实际支付
韩同政府采购方面最重要的立法之一是 《政府作为采购台同-方当事人的法令》, 也称《政府采购法》, 该
韩同政府采购方面最重要的立法之一是 《政府作为采购台同-方当事人的法令》, 也称《政府采购法》, 该法是在1995年1月5日颁布实施的,规定了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
韩国充分认识到,在政府采购的问题上,各国政府包括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政府,都没有也不愿意全面开放本
韩国充分认识到,在政府采购的问题上,各国政府包括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政府,都没有也不愿意全面开放本国的政府采购市场,为此,韩国在上述采购法律中采取了一些制度性
在新加坡,政府采购的管理机关是( ) , 只负责集中采购少数产品,主要负责对为政府采购提供产品,工程
在新加坡,政府采购的管理机关是( ) , 只负责集中采购少数产品,主要负责对为政府采购提供产品,工程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注册
1992年欧盟成立后,相继颁布的欧盟公共采购法律体系中有四部指令是关于政府采购的实体性法律,包括公共
1992年欧盟成立后,相继颁布的欧盟公共采购法律体系中有四部指令是关于政府采购的实体性法律,包括公共服务、公共供应、公共工程和( ) 四个指令
大额采购是单项采购金额达到招标采购标准的采购。适用的具体采购方式有().竞争性谈判采购等
大额采购是单项采购金额达到招标采购标准的采购。适用的具体采购方式有().竞争性谈判采购等
负责美国政府采购(国防采购除外)的专门机构是美国国会, 其具体采办机构为联邦供应局
负责美国政府采购(国防采购除外)的专门机构是美国国会, 其具体采办机构为联邦供应局
招标分为
招标分为
实施( )为标志,我国的政府采购工作逐步实现法制化
实施( )为标志,我国的政府采购工作逐步实现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