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王某为了融资,将自己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借款30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此后,王某在建设用地上建造了房屋,为了扩大经营,王某又将建造的房屋抵押给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并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现王某不能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经评估,建设用地拍卖可得价款2000万元,房屋可得价款1000万元。甲、乙银行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银行可以拍卖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受偿全部价款 A.甲银行可以拍卖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受偿全部价款
A.甲银行可以拍卖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受偿全部价款
B.甲银行对房屋拍卖所得的价款,无权优先受偿
B.甲银行对房屋拍卖所得的价款,无权优先受偿
B.甲银行对房屋拍卖所得的价款,无权优先受偿
C.乙银行可以拍卖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受偿全部价款
C.乙银行可以拍卖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受偿全部价款
C.乙银行可以拍卖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受偿全部价款
D.乙银行对房屋拍卖所得的价款,无权优先受偿
D.乙银行对房屋拍卖所得的价款,无权优先受偿
D.乙银行对房屋拍卖所得的价款,无权优先受偿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