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第题。陈某经所在区工商局批准开办了一家书店.一日陈某所在地工商所人员康某要拿几本书回去看,陈某拒绝。康某说:“有人举报你卖淫秽书籍,我要对你罚款,你现在马上交。”陈某反驳说:“我从来没有卖过那种东西,不信你可以查。”康某说:“你如果不交,我就封你的店。”陈某遂交了1000元罚款(注:康某的罚款行为,不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能够以工商所名义作出的)。陈某对此向有关机关申请复议,康某又与复议人员贾某串通捏造陈某卖淫秽书籍事实.复议机关据此维持原来的罚款决定,又作出吊销陈某营业执照的决定。两个月后,复议机关认为此案证据不足,经调查确认处罚决定有误,遂作出撤销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和罚款决定,并给予康某和贾某行政处分。陈某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但陈某对赔偿数额不服.遂向本区人民法院作出申请国家赔偿决定。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后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①由赔偿义务机关报赔偿返还1000元罚款;②赔偿吊销营业执照期间房租、水电等必要的开支2900元;③按正常营业收入的30%赔偿因吊销营业执照期间不能经营所造成的损失1370元。
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处理方式与结果正确的是: A.区人民法院对此案适用调解
B.由赔偿义务机关报赔偿返还1000元罚款
C.赔偿吊销营业执照期间房租、水电等必要的开支2900元
D.按正常营业收入的30%赔偿因吊销营业执照期间不能经营所造成的损失1370元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