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土建工程项目确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造价工程师测算确定该工程标底为3000万元,定额工期为320天。在本工程招标的资格预审办法中规定投标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取得相应资质;(2)在本地有两项以上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3)提供所有管理人员的工作简历、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目前工作岗位、行政或技术职务等身份和工作能力的证明材料;(4)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5)可投入技术装备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6)近三年内没有违约被起诉历史。
【问题】
指出资格预审办法中规定的投标单位满足的条件有何不妥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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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