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位于某市一化妆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9月发生以下各项业务:(1)用生产成本为70000元的350盒A系列化妆品投资某企业,约定按A化妆品当月销售平均不含税价格250元/盒进行结算。
(2)将B化妆品6000盒销售给某商场,每盒不含税360元。
(3)从国外进口一批化妆品香粉,关税完税价格为60000元;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已向税务机关申请并通过认证。当月将其中的80%用于连续生产化妆品。
(4)本月附带为一个影视制作公司生产上妆油5000盒,不含税售价为60元/盒。
(5)本期购进酒精一吨,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售价为70000元。
(6)本期自某县农民手中购进一批农产品,收购凭证注明价款150000元。支付运费18000元,取得收据。
本期取得电费和水费专用发票,注明税额分别为25800元和19800元。本期职工食堂和浴室耗用水、电各自占本期购进比例15%。
已知:化妆品的成本利润率是5%,关税税率为6%,本期专用发票均通过认证当月可以抵扣,A化妆品当期最高不含税价格295元/盒。
要求:分别计算本期化妆品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