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根据《公司法解释(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之日前的二年内,曾通过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属于不正当目的 B.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主张优先购买转让股权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使期间内提出购买请求
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主张优先购买转让股权的,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行使期间,以通知确定的期间为准,通知确定的期间短于三十日,行使期间为三十日
D.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应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二年内主张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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