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和《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编制。合同约定:合同工期 20 个月,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土方工程所含子目为单元,对柴油进行调差,调差子目完工后,若其施工期间工程所在造价信息(月刊)载明的柴油价格平均值超过中标价中柴油价格的5%时,超出5%以上部分予以调差。招标及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生如下案件:
事件 1:招标人 A 编制的招标报价表由主表和辅表组成,其中主表由投标总价、工程项目总价表,零星工作项目清单计价表等组成,编标人员建议零星工作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单价适当报高价。
事件 2:中标价中,土方开挖工程柴油消耗定额为 0.14Kg/m3,柴油价格 3 元/Kg。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期 4 个月,合同工程量 100000 m3,实际开挖工程量 110000 m3,按施工图纸计算的工程量为 108000 m3。施工期间工程所在地造价信息(月刊)载明的 4 个月柴油价格分别为 3.0 元/Kg、 3.2 元/Kg、3.5 元/Kg、3.1 元/Kg。
【问题】1.事件 1 中,除已列出的表格外,投标报价主表还应包括哪些表格?编标人员的建议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2.事件2 中,土方开挖子目应当按哪个工程量进行计量?说明理由。分析计算该子目承包人应得的调差金额(单位: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