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0年9月,在对某国有企业的会计工作检查的过程中,获悉如下情况:1.2009年3月,厂长张某上任后,将其朋友的女儿小李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收入账目的登记工作,小李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2.同月,厂长张某将其朋友杨某调入该厂担任会计科科长,杨某于2003年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
3.2009年9月,该厂一供货商上门催要逾期货款,出纳人员开出一张60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供货商,供货商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该厂的银行存款余额不足60万元为由予以退票。
4.2009年11月,收到铺面租金收入6万元,厂长授意出纳,让出纳单独记账保管,未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
5.2009年12月,会计科收到一张购买原材料的发票,发票上的金额一栏未进行填写,会计科科长杨某遂询问了采购人员采购金额,并直接在发票上进行填写。
6.在对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原出纳王某所记的账目中有会计作假行为,而接替者小李在工作交接时并未发现这一问题。在接受调查时,原出纳王某说,已经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现任出纳小李和会计科长均在移交清册上签了字,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下列问题:
(1) 该厂对小李的任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判断:
理由:
(2)该厂对杨某的任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会计法》中对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要求是什么?
判断:
理由:
(3)该厂签发60万转账支票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该行为是: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4)该厂将租金收入单独记账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判断:
理由:
(5)会计科科长杨某对采购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不符合规定,应该如可处理?
判断:
理由:
(6)原出纳王某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判断:
理由: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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