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6年度某注册税务师接受中华科技有限公司对于捐赠支出在税前扣除问题的咨询,咨询业务为:
(1)对减灾委员会捐款120万元;
(2)通过灾区政府对灾区捐款100万元;
(3)通过全国老年基金会对非营利性的老年公寓捐款50万元;
(4)希望工程基金会对某乡初级中学捐款15万元;
(5)通过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对某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捐款3万元;
(6)通过文化部对故宫捐款10万元;
(7)因公司员工家属重病抢救,一次捐款5万元;
(8)对接受公司员工子女入学的某市重点中学捐款10万元;
(9)通过境外公益机构向非洲难民捐款100万元。
要求:代注册税务师回答以上咨询,各项捐赠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若可扣除,其扣除限额比例如何确定?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