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王笑独自投资设立了“豆蔻年华”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并且王笑和张帅、李天共同投资设立“红连天”餐饮连锁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王笑不得再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也不得再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A.王笑不得再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也不得再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A.王笑不得再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也不得再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B.“豆蔻年华”公司不得再设立新的一人公司。但“红连天”公司可以再设立全资子公司
B.“豆蔻年华”公司不得再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但“红连天”公司可以再设立全资子公司
B.“豆蔻年华”公司不得再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但“红连天”公司可以再设立全资子公司
C.因为公司不得成为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故上述两个公司均不得向普通合伙企业投资
C.因为公司不得成为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故上述两个公司均不得向普通合伙企业投资
C.因为公司不得成为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故上述两个公司均不得向普通合伙企业投资
D.王笑作为股东应当对“豆蔻年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王笑作为股东应当对“豆蔻年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王笑作为股东应当对“豆蔻年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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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