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市A区的李某与甲市B区的杨某,2013年2月4日在甲市C区签订了一份肥料买卖合同,李某向杨某购买二胺100袋,价款20000元;2月8日在甲市D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若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双方再无其他约定。2月8日双方依约在甲市D区交货付款;6月3日,李某将二胺撒到玉米地里;6月10日,李某发现撒了二胺的玉米苗全部死亡,当日李某找权威机构化验,证实二胺为假冒伪劣产品,根本不符合相关标准。李某拟找杨某赔偿损失,但杨某却不知所踪。
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题:
李某与杨某签订肥料买卖合同,其性质为( )。 A.绝对事件
B.相对事件
C.非表示行为
D.多方行为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