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9年4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不能按时偿还,向乙公司请求延期至2010 年4月1日还款,并愿意以本公司所有的3台生产设备进行抵押和1辆轿车进行质押, 为其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乙公司同意了甲公司的请求,并与甲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 合同和质押合同。甲公司将用于质押的轿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交乙公司保管,但未就抵 押和质押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也未向乙公司交付用于抵押的设备和质押的轿车。- 2009年5月1日,甲公司将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出租给丙公司(甲公司已书面告知丙公 司这3台设备巳经抵押的事实),将用于质押的轿车出租给丁公司,租期均为1年。2009年8月1日,甲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出售给不知情的戊公 司。随后,甲公司通知丙公司:本公司已将出租的3台设备卖给戊公司,要求解除租赁 合同,丙公司可不再支付剩余9个月的租金,并请其将这3台设备交付给戊公司。丙公 司表示同意,且立即向戊公司交付了这3台设备。
2010年4月1日,甲公司仍无力向乙公司偿还货款。乙公司在调査了解甲公司资产状况 时得知:庚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100万元,甲公司怠于行使对庚公司的到期债权。 2010年4月15日,乙公司对庚公司提起了代位权诉讼。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以3台设备设定抵押时,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也未向乙公司交付用于抵押 的设备,乙公司的抵押权是否已经设立?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是否有权就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向戊公司行使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以其轿车设定质押时,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也未向乙公司交付用于质押的 轿车,乙公司的质权是否已经设立?并说明理由P
(4)乙公司是否有权对庚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并说明理由。在代位权诉讼中,如果乙 公司胜诉,诉讼费用由谁负担?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