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居民企业于2006年8月成立,企业2008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出售固定资产净收益20万元,投资收益50万元,销售成本和税金370万元,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共计130万元,企业自行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万元,在汇算清缴时经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事项未进行纳税调整: (1)已计入成本费用中实际支付的合理工资为72万元,上缴工会经费2.16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15.16万元,实际发生1.08万元的职工教育经费;
(2)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10万元、计提的环境保护资金30万,为职工支付的五险一金共计20万元:
(3)财务费用中列支汇兑损失10万元;
(4)投资收益为国外子公司分回的利润,国外适用税率为40%,予公司当年处于减半征收期。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问题:
计算2008年工资及三项费用纳税调整金额为( )万元。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