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华坤公司与大河公司签订木制家具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后,因家具质量问题,华坤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大河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大河公司认为家具质量问题是绿林公司供应的木材质量缺陷所致,申请法院通知绿林公司参加诉讼。关于绿林公司诉讼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如果绿林公司与大河公司之间有协议管辖的约定,则不能将绿林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如果绿林公司提供木材时,大河公司经过验收认可木材的质量,则不能将绿林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如果绿林公司与大河公司约定有质量异议期,而大河公司提出木材质量缺陷时已超过异议期,则不能将绿林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绿林公司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E.绿林公司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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