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0年3月10日。2010年1月10日,甲公司发现其于2009年12月10日与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很可能违约,已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但上年年末未作相应的会计处理。该合同约定:2010年4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 500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150件,如果甲公司不能按时交货,将向乙公司支付总价款20%的违约金。至2009年年末,甲公司尚未开始生产该产品,由于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预计生产A产品的单位成本上升为1 900元。按税法规定,相关损失实际发生时可以税前扣除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该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B.该事项不影响2009年度的应交所得税
C.该事项应该确认预计负债的金额为6万元
D.该事项对甲公司2009年度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3.375万元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