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年相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
(1)企业坐落在某市区,全年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共计140000平方米,其中:企业办的职工子弟学校占地10000平方米、幼儿园占地4000平方米、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占地6000平方米、职工宿舍占地40000平方米、生产经营场所占地80000平方米。
(2)公司拥有乘用车20辆,整备质量为4吨的货车50辆。乘用车年基准税额为500元,货车整备质量每吨年单位税额为80元。
(3)全年实现不含税销售额90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销货同时取得送货的含税运输收入45.2万元(未能单独核算);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购货金额2400万元、进项税额312万元;支付购货的运输费5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应扣除的销售产品成本5500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1200万元,其中:广告宣传费800万元。
(6)发生财务费用320万元,其中:1月1日向某企业借款200万元,期限1年,支付利息费用2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的年利息率为5%。
(7)发生管理费用960万元(不包括有关税金),其中:业务招待费140万元,研发费用80万元。
(8)已经计入上述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42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6万元、职工福利费6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4万元,上交的工会经费未取得工会经费缴款收据。
(9)除上述已经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外,当年7月1日,高层员工对公司2年前授予的股票期权5万股实施行权,行权价每股1元,当日该公司股票收盘价每股10元。
(10)营业外支出账户记载:9月通过教育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28万元,10月直接向某老年服务机构捐款5万元。另外,企业发现一笔2019年漏记的可以在当年税前列示的劳动保护费支出10万元,企业将其计入2020年营业外支出中。
(其他相关资料: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单位税额4元;不考虑印花税。假设之前年度无尚未弥补的亏损)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
(2)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税收入总额。
(3)计算该企业税前准予扣除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4)计算该企业期间费用的纳税调整额。(不包括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额,不包括工资及“三项经费”)
(5)计算该企业工资薪金及三项经费需要调整的金额。
(6)计算该企业2020年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
(7)分析该企业2019年应扣未扣的劳动保护费支出应如何处理。
(8)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