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张某出资20万元、王某出资50万元、李某出资30万元、赵某出资80万元共同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赵某申请甲公司为其银行贷款作担保。为此,甲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均出席了会议。表决时王某明确表示不同意。公司章程对表决权未作特别约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东会就该担保事项决议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决议须经全体股东通过,因王某不同意,故该决议无效
B.该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因王某不同意,张某、李某所持表决权仅占50%,故该决议无效
C.该决议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因张某、李某、赵某所持表决权占72.22%,故该决议有效
D.该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因王某不同意,张某、李某所持表决权仅占50%,故该决议无效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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