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题。中国公民李某为某大学的教授,每月工资8000元,2011年1~12月除了从所在大学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外,还取得以下收入:
(1)2月份受某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审稿收入25000元,当即从中拿出5000元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捐赠给贫困地区。
(2)3月份与朋友王某共同出版一本小说,共取得稿酬60000元,王某与李某平分稿酬,各取得收入30000元。
(3)4月份将自己的一本小说手稿复印件在国内市场上公开拍卖,取得拍卖所得40000元。
(4)7月份与一家培训机构签订了半年的劳务合同,合同规定,从7月起每周六为该培训中心授课一次,每次报酬300元,当月为培训中心授课4次。
(5)8月份与某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李某的一篇学术论文由该出版社出版,出版前取得预付稿酬10000元,9月份该论文正式出版,又取得稿酬30000元,10月份因该论文热销,又加印20000册,取得追加稿酬8000元。
(6)11月份转让某上市公司的限售股100份,取得转让收入50000元,李某无法提供该限售股完整的原值凭证。
(7)当年还从境外A国取得两项所得,一项发表专业文章取得稿酬收入3800元,另一项是转让某专利取得收入7000元,已分别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50元和1200元。
其他相关资料:工资、薪金所得的超额累进税率表参考教材,本题略。
李某2011年全年工资收入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4140
B.6600
C.7980
D.9900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