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嘉华公司为一家制造业企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1年3月,注册会计师对嘉华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发现其2010年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如下:(1)1月1日,嘉华公司与A公司签订一项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嘉华公司将一栋办公楼以5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A公司,同时嘉华公司自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l2月31日止可继续使用该办公楼,但每年末需支付A公司租金280万元,期满后A公司收回办公楼。当日,该办公楼账面原值为7000万元,已计提折旧9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30年,出售日的公允价值为6100万元,市场上租用同等办公楼需每年支付租金500万元。1月5日嘉华公司收到A公司支付的款项,并办妥办公楼产权变更手续。嘉华公司针对该业务2010年确认营业外支出1100万元,管理费用400万元。
(2)10月10日,因合同违约讼诉案件尚未判决,经咨询法律顾问后,嘉华公司认为很可能赔偿的金额为300万元。2011年3月2日,经法院判决,嘉华公司应支付赔偿金500万元。当事人双方均不再上诉。
嘉华公司会计处理:2010年末,确认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300万元;法院判决后未调整2010年度财务报表。
假定嘉华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于2011年4月30日批准对外公布。不考虑增值税、所得税等其他相关因素。
要求:
根据资料(1)和(2),判断嘉华公司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判断依据。对于不正确的会计处理,编制相应的调整分录,并说明对2010年财务报表的调整。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