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期满后,家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息,此时甲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25万元,却不积极主张,乙银行拟行使代位权。下列关于乙银行行使代位权的表述中,符合民事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乙银行可以直接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 B.乙银行行使代位权应取得甲公司的同意
C.乙银行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代位权
D.乙银行自行承担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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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