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6年4月21日,许霆来到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ATM机取款。发现自己取了l000元,ATM机却只在卡里扣划了1元。此后一天之内,许霆从这台柜员机先后取出17.5万元,随后离开广州。在外潜逃1年之后,许霆于2007年5月被警方抓获。2007年11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许霆犯盗窃罪,属于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175000元返还给银行。一石激起千层浪,“许霆案”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升温,并被有关媒体评为“2007年度十大影响性诉讼”,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引发了包括法学学者、律师、众多网友在内的“全民大讨论”随后,许霆提出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3月31日下午重审后,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继续追缴其未退还的非法所得17万3千多元。目前关于此案的争议仍在继续中。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请运用法学有关理论和相关知识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答题要求:
1.用法学理论及相关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看法;
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要求800-1000字。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