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五)菲利普斯有限责任公司(买方)和阮氏有限责任公司(卖方)签订一份大米CIF合同。合同规定:在大米到达目的港伦敦时凭装运单据支付现金。合同订立后一个月,大米出运,但由于运输途中遇险不能到达目的港伦敦。当阮氏有限责任公司持提单等装运单据要求菲利普斯有限责任公司付款时,菲利普斯有限责任公司以大米不能到达目的港伦敦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但阮氏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他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投保,菲利普斯有限责任公司应该接受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并支付货款,如果双方约定适用《2010国际贸易属于解释通则》,则: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题:
阮氏有限责任公司的义务是( ) A. 自费办理货物出口所需要的一切手续
B. 自费办理货物进口所需要的一切手续
C. 对货物进行运输途中的风险投保
D. 签订运输合同,并承担至目的港的运费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