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背景材料】 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于2008年2月20日签订了某20层综合办公楼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①人工费综合单价为45元/工日。②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累计达8h可顺延工期1天。③施工总承包单位需配有应急备用电源。工程于2008年3月15日开工,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2008年3月19~20日遇罕见台风暴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20工日,一台挖掘机陷入淤泥中。
事件2:2008年3月21日施工总承包单位租赁一台塔式起重机(1500元/台班)吊出陷入淤泥中的挖掘机(500元/台班),并进行维修保养,导致停工2天,2008年3月23日上午8时恢复基坑开挖工作。
事件3:2008年5月l0日上午地下室底板结构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口头紧急通知停工,2008年5月11日监理工程师发出因设计修改而暂停施工令;2008年5月14日施工总承包单位接到监理工程师要求2008年5月15日复工的指令。期间造成人员窝工300工日。
事件4:2008年6月30日地下室全钢模板吊装施工时,因供电局检修线路停电导致工程停工8h。针对事件1~3,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了工期和费用索赔。
【问题】
1.事件1~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分别说明理由。
2.事件1~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可获得的工期和费用索赔各是多少?
3.事件4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可否获得工期顺延?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