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题2012年4月,金辉公司与千叶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千叶公司于2012年8月20日向金辉公司提供一批机器设备。2012年7月,因甲公司不能清偿向A银行的借款而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指定了甲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并召集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13年1月,金辉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金辉公司重整。
关于甲律师事务所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决定金辉公司的日常管理事务
B.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处分金辉公司的财产
C.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因担任管理人而获得报酬
D.如甲律师事务所不能胜任职务,债权人会议有权罢免其管理人资格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