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投资建设一幢商场,乙施工企业中标后,双方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合同,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合同履行中出现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乙方施工至首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甲方书面通知将首层及以上各层由原设计层高4.3米变更为4.8米,当日乙方停工,25天后甲方才提供正式变更图纸,工程恢复施工。复工当日乙方立即提出停窝工损失150万元和顺延工期25天的书面报告及相关索赔资料,但甲方收到后始终未予答复。
事件二:在工程装修阶段,乙方收到了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文件,调整了部分装修材料的品种和档次,乙方在施工完毕三个月后的结算中申报了该项设计变更增加费80万元,但遭到甲方的拒绝.
问题:
1. 事件一中,乙方的索赔是否生效?说明理由。
2.事件二中,乙方申报设计变更增加费是否符合约定?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