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建筑工程公司地处县城具备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2014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1)在县城总承包一项工程,承包合同记载总承包额10000万元,其中建筑劳务费4000万元,铝合金结构件6000万元。工程所用铝合金结构件材料6000万元由建筑公司自产货物提供。建筑工程公司向建筑劳务发生地的地方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了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2)建筑公司自建同地段相同规格商品房3栋,工程成本共计2400万元。该公司将其中一栋留作自用;一栋对外出售,取得销售收入1425万元;最后一栋赠送给某合作企业。
(3)建筑工程公司内设非独立核算宾馆,提供餐饮取得餐饮收入80万元,餐饮大厅设有自制啤酒机,本年度销售给用餐客户自产啤酒110吨,取得收入34.14万元,歌舞厅收入60万元。台球和保龄球收入112万元。
(4)本年度购进增值税开票税控系统一套,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4万元。
(5)建筑工程公司提供自产货物涉及材料的进项税额188万元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相关运输费用18万元取得运费专票。工程完工后,建设方给予的优质工程将50万元。
(说明:涉税业务全部完成,相关款项全部结算,增值税按一般纳税人计算征收,当地建筑业利润率8%,台球、保龄球营业税税率5%,歌舞厅营业税税率20%)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
建筑公司承包工程应缴纳营业税( )万元。 A.61.50
B.60
C.121.50
D.120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