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位于市区的某中外合资房地产开发公司,2013年发生以下业务: (1)1月通过竞拍取得市区一处土地的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缴纳相关费用240万元;
(2)以上述土地开发建设普通标准住宅楼、会所和写字楼各一栋,占地面积各为1/3;
(3)住宅楼开发成本3000万元,分摊到住宅楼利息支出300万元,包括超过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40万元;
(4)写字楼开发成本4000万元,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利息支出具体数额;
(5)与住宅楼配套的会所开发成本480万元,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4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会所产权属于住宅楼全体业主所有;
(6)9月份全部竣工验收后,公司将住宅楼出售,取得收入15000万元;将写字楼作价9000万元与他人联营开设一商场,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当年收到25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房地产公司所在省规定,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最高限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