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规定甲公司应于某年8月1日交货,乙公司应于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公司发现乙公司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能力,并有确切的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公司未允。基于上述因素,甲公司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甲公司( )。
A.
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 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C. 应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 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公司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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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