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中国甲公司与荷兰乙公司分别于2008年9月签订了两份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食品。合同订立后,甲公司即分别发运了第一批货物的全部及第二批合同项下的部分货物。货物发运后,乙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变更付款条件为汇付。甲公司表示同意,而乙公司在收货后却借故不支付应付货款。甲公司为避免损失的扩大,在未通知对方的情况下,未发运第二批项下的其他的货物。乙公司于是起诉甲公司违约,并提出索赔。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