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给定资料 1.2014年2月28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江南大学等联合在京召开《中国食品安全发展报告(2013)》、《中国食品安全网络舆情发展报告(2013)》出版新闻发布会。报告称,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食品工业每年平均以两位数的速度持续快速发展,产业规模迅速扩大,主要食品产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大米、小麦、食用油、肉类、啤酒、味精等食品产量已位居世界第一。这不仅有效地保障了我国13亿人口食品供应的数量安全,而且在总体上基本满足了人们对食品多样化、营养化等多方面的需求。从加工制造环节食品质量水平来分析,我国食品质量有了新的改善,总体状况良好。
报告指出,“总体稳定,正在向好”是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的基本面,并将成为未来一个时期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的基本走势。近年来我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大多数以人源性因素为主。分散化、小规模的食品生产方式与风险治理间的矛盾是最根本性的核心问题之一,优化和约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行为、转变生产方式,成为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内我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基本选择和必由之路。必须借鉴国际经验、总结国内实践,把握世界食品安全治理发展演化的共性规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风险国家治理体系”。
2.“买菜最主要的就是看外观,比如新鲜的带鱼是银白色、亮亮的,新鲜的牛肉是鲜红的,绿叶蔬菜颜色越深营养越好。”市民王女士说。走访市场发现,像王女士这样十分注重食材外观,甚至以此评判食材品质高低的消费者为数不少。
据业内人士介绍,随着种植养殖技术的不断提高和改进,蔬菜、瓜果、家禽等农产品的品质会随之提升,但许多自然生长的新鲜食材,本身并没有鲜亮的色泽或者靓丽的外观。由于部分消费者过于追求食品的“卖相好”,使得一些不法经营者滥用各种添加剂,对食品进行“美容”。近年来接连被媒体曝光的“用硫黄熏蒸木耳”“用烧碱、甲醛等加工水发产品…‘用洗虾粉扮靓小龙虾”等食品安全事件,已屡屡敲响警钟。
“食品添加剂本身没有错,合法使用能起到调色、增香的作用。”食品安全专家F说,“但为了‘卖相好’,毫无节制地滥用添加剂,甚至加入非食用物质,会直接损害食用者的健康”。
从事水产品销售多年的W表示。部分消费者对水产品新鲜度的理解存在一定偏差。“譬如,深海鱼类除非一捕捞上岸就进行初加工,否则经过长距离运输,很难保持新鲜。所以在内陆市场上看到色泽十分鲜亮的带鱼等海产品,消费者要打个问号,而不应趋之若鹜。”
“最近愁死我了,孩子一直喜欢喝酸奶。可最近有报道称很多酸奶添加剂都是非法添加的,吓得我也不敢给孩子喝了。”一位市民报怨道。“喝鲜奶?我都觉得不好喝,更别提孩子了。”面对给孩子喝鲜奶的建议,这位市民一口拒绝了。她称以前买东西主要看品牌,不怎么看外包装上的配料表,现在一看,几乎没有不含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可是不含添加剂的面粉却不怎么受她的待见,最近,她一直往外推销别人送的无添加剂面粉。“包饺子爱破,蒸馒头放不了两天就干。东西是好,可咱真是吃不惯”。
明明知道牛奶是没有水果香味的,但人们却喜欢那些带有浓烈水果香味的乳饮料和酸奶。人们一边谈“添”色变,一边却又追求食品的口味和外观。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餐馆饭菜好吃才能吸引客人,而使用食品添加剂可以让食物的色香味俱全,现在餐馆的菜不放添加剂的可能性很小。而那些餐馆为了在同行业之间竞争,在节约成本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追求利益,就会千方百计让菜变得更加美味。“不放添加剂了,大家普遍反映面条没有以前筋道了,馒头也没有嚼劲了,远不如那些放食品添加剂的生意好。”一位经营面食生意的老板说。
对此,有专家表示:“我国老百姓在饮食中比较注重味道,这本无可非议。但如果过于追求口感和味道,很容易误人歧途。这难免会促使更多食品加工者为迎合消费者口味,大量加入各种提升味道的物质。甚至化工原料,长时间食用,肯定会危害健康。”
养生鸡汤、浓香猪骨汤、老火鸭汤,这样的火锅底料听起来就让人很有食欲,再加上电视广告中诱人的画面,许多消费者忍不住想亲身尝试。
然而,这些火锅浓汤真的是用真材实料慢火熬制的吗?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其实此类浓汤大多是用汤包兑水而成,与消费者自己用调料做汤“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
无独有偶,深受消费者欢迎的自制果汁也被指“有猫腻”。在互联网上,一段由日本食品添加剂研究人士安部司演示的视频令人深思。视频中,安部司将葡萄糖果糖溶液、柠檬酸、合成维他命C以及各种味道的合成香料和色素等加人水中。就能调出一杯与纯果汁口味非常相似的假果汁。
业内人士指出,真正鲜榨的果汁价格较贵,而这种调制而成、被用于“无限畅饮”、“免费提供”的假果汁则便宜许多,不法商人会用它来“装点门面”。
有人曾撰文指出:“在问题食品泛滥的过程中,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实际上也曾经助纣为麈二。对此,复旦大学教授G分析说:“消费者对香浓口味和丰富营养的盲目追求,导致我们逐渐偏离了食材本身。有的商家还不断发明关于食品口味、营养成分的新名词。炮制新概念,并且通过广告宣传对消费者特别是年轻人形成诱导。”
3.当瘦肉精、镉大米、毒豆芽、假粉条、剧毒腊肉、染色馒头等被媒体频频曝光之后,在人们对食物缺乏安全感的背景下,“有机食品”便成了“食品安全”的代名词。
但是,“有机食品”的价高惊人,却又让消费者咂舌。有机蜂蜜每公斤358元、有机猪肉每公斤160元、有机杂粮每盒(268克)268元……近年来,一些食品包装上纷纷标注“有机”二字,并标榜“高质高价”。
家住江苏省南京市卫岗地区的张大妈特别爱喝萝卜汤,隔三差五,她就要到附近的“南京普朗克有机田园连锁专卖店”去买几根萝卜。因为这种萝卜不是普通萝卜,有“普朗克”的有机食品品牌,虽说价格要比一般萝卜贵上一两倍,但张大妈认为,这个价格自己还消费得起,“况且这萝卜味道还好,而且是有机的,吃着放心”。
其实,不仅仅是张大妈,在卫岗集贸市场的这家普朗克有机田园连锁专卖店里,已经出现了不少忠诚的消费者。据售货人员介绍,像张大妈这样收人不高的工薪阶层,在消费者中约占10%的比例。
为了了解消费者在购买有机食品时的不同心态,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前不久还专门对南京普朗克有机蔬菜专卖店进行了一次现场问卷调查。
调查分析显示,在购买有机蔬菜的消费者中,教师、科研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国家公务员和私营企业职员占了消费者总数的86%。证明文化水平高低与人们对有机食品的认同成正比关系。但不可忽视的是,消费者中工人的比例也占了14%,说明有机蔬菜绝对不是所谓的“贵族食品”。
按照国际通用的食品安全标准,安全食品从低到高共有3个阶段:无公害食品一绿色食品一有机食品。那么,消费者是如何对“有机”、“绿色”和“无公害”3种安全食品进行区别的?在“获知有机食品的途径”专项问卷调查中,发现在消费者中很了解和不太了解的群体各占1/5左右,而比较了解和基本了解的各占约1/3。这说明盲目购买有机蔬菜的消费者很少,这与曾经在北京和上海进行的有机蔬菜市场调查中,大部分购买者都不太了解、甚至根本不了解的结果相比,已经有了明显的进步。
当然,必须强调的是,即使在这些认为自己很了解和比较了解3种安全食品区别的消费者中,实际上有很大一部分并不能真正说出三者的区别。他们最通常的回答是:有机食品不使用农药和化肥。对于有机食品关于转基因、转换期、缓冲带、轮作、跟踪体系、加工、储存、运输、认证、销售证等方面的知识几乎还是空白。
“有机产品不使用农药、化肥,营养肯定也更胜一筹。”前来采购并接受采访的消费者表示。然而,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总工郭春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欧美国家并不允许宣传有机产品比其他产品安全营养,有机产品不过是一种生产加工方式及生活理念,消费者简单地将有机食品看成是最安全、最有营养的食品并不科学。
4.记者追踪一些有机食品产业链发现,随意标注“有机”字样、花钱购买认证、张贴假冒认证标志等现象屡见不鲜。一些售价不菲的有机食品,只是披着“有机”外衣的大路货。还有的食品包装上只贴了“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但没有认证机构的标识。
不仅如此,还有的“有机食品”认证已过期或撤销。根据超市提供的信息,记者联系上一位常年进行“有机食品”收购、加工和包装的经纪人刘某。他表示,有机食品行业之乱,关键是认证环节随意性大,“像中绿华夏、南京国环等知名认证机构还可以,但对不少认证机构来说,你只要花两、三万块钱,基本就能拿下有机食品认证”。
刘某还透露,交了钱,一些认证机构或中介公司会派专人帮助“搞定”申请、文件审核、实地检查等认证全流程。不仅如此,因受利益驱动,有些认证机构甚至主动找加工企业花钱买有机食品认证。
针对认证中出现的问题,记者联系到负有监管责任的国家认监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认监委应组织地方认证监管机构对有机产品认证,但目前有机食品监管体制还不完善,仅靠认监委一个部门很难进行“全覆盖监管”。
面对当前的食品安全问题,国际上最有权威的有机食品机构——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驻亚洲人员Z在谈到人们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时说,目前,大家别把有机食品当成救世主。他认为,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从源头上进行控制。
5.2011年以来,J市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
2011年7月,J市在所在省份率先成立了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形成了市长负总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主任分管部门3位副市长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副主任24个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坚强领导。2011年12月,J市103个乡镇(办事处)也全部设立了食品安全办公室,1826个行政村、163个社区都明确了1名食品安全监督员,从而构建起了四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和常设机构,在全国尚属首例。
为强化督查,增强联动,J市建立健全了目标管理、“一票否决”、联合执法等10项制度,以长效机制管长远。据统计,全市共组织开展联合执法15次,定点督导4次,督查暗访10次,排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门店6495家,销毁假冒伪劣食品货值500多万元。
与此同时,J市还通过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社会评估的“双评机制”,摆脱了“事后救火”的窠臼,实现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关15前移、提前预防。
2011年以来,J市在重点品种风险监测工作中,以大米、食用油、糕点等11个品种为重点,先后3次进行风险评估。截至目前。J市共抽样食品3860批次,查处了177批次不合格食品。
据J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监管科科长S介绍,J市的500多家食品企业全部都有电子诚信档案,并按照其诚信等级分级监管,实行食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其中,沁阳顺鑫饮料厂、济源鹏远食品厂两家被列入“黑名单”,不仅被吊销生产许可,其法人代表还被终身禁止从事食品行业。
同时,自2011年4月以来,该市财政每年拿出不少于100万元资金,用于奖励食品安全举报。有奖举报实施以来,J市共收到群众举报投诉62起,已查实办结60起,兑现奖励资金近万元。
2011年11月,国务院食品安全督查组在J市检查时一致认为:“J市在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上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显著成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6.一头头病死猪送上门,在臭气熏天、污水横流的乡间作坊非法加工,再一车车将切割、包装好的死猪肉拉往外地加工销售。在A省萧县青龙镇,这样一个病死猪肉收购、加工窝点生意持续红火了大半年,直到公安机关的一次日常巡查才被发现。
从事这一病死猪肉加工的是34岁的管楼村村民管某,因搞养殖亏损,在外地打工学会了“收死猪”的门道。2012年6月,管某返乡与邻居合资,从周边农户、养殖场收购病死猪转卖牟利。年底又发展成收购、屠宰一体,生意愈发“红火”。
从走村串户收死猪,到有人主动送死猪、雇人加工死猪、一车车往外运死猪肉,管某的“死猪财”越发越大,却一直“生意平安”、无人查处。直到萧县警方在公安部部署的全国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中,摸排发现线索,才端掉了这个黑窝点。
据介绍,管某等人在周边县市的养殖场和农村低价收购病死猪,剥皮加工后,将肉卖给黑心商贩制成熟食,这些食品已销往皖苏豫鲁4省9个市县。
根据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畜牧检疫、商务、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城管7个部门,直接负责生猪从养殖到屠宰、加工、流通、销售、消费各个环节的监管,还有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
这起案件中,收购、加工时间长达8个月,流通范围涉及4省9个市县。这些监管部门为何集体失灵?
对病死畜禽,国家要求严格做到“四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无害化处理。负责巡查、处置、统计病死畜禽的是畜牧检疫部门。
但记者从萧县青龙镇动物检疫站了解到,他们采取的是“被动监管”方式:“有病死的猪,都是养殖户打电话过来,我们过去处理。”该站防疫员吴义强称,因为管某收的是死猪,不可能送检,检疫站“没听说”,所以“也没发现”。
负责查处私屠窝点的是商务部门。“可能是管某家太隐蔽,我们的监测没发现。”萧县商务局相关负责人称,他们平时的精力主要放在正规的生猪定点屠宰上,“收购病死猪私自屠宰算是个新现象。”但据了解。去年青龙镇就查处过一起类似案件,销售病死猪肉达五六年之久没人管。
检疫部门“没听说”,商务部门“没发现”,病死猪肉经黑心商贩加工,就此进入流通销售环节。但这一最后关口为何没把住?
工商部门称他们负责检查超市,病死猪肉主要做成卤菜,而卤菜摊归卫生部门管。卫生部门则称,“机构改革了,这块职能我们已经交出去不管了”,拒绝接受采访。还有部门说:“本地没发现,应该都流到外地去了。”
办案人员介绍,犯罪嫌疑人不直接卖病死猪肉,而是放入添加剂、淀粉制成熟食,市场监管人员的“目测法”难以识破,主要销往监管更加薄弱的农村市场。“但监管部门如果认真查验卤菜摊的原料供货单据,还是能发现问题的。”
近期各地查处的多起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案件,暴露出多种形式的执法腐败乱象。山东某地基层检疫员不对畜禽实地检疫,以每份30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倒卖检疫出境证明。福建某地工作人员林某、吴某本该负责处理病死猪,却为了非法牟利,供应给肉类加工厂,致使近40吨病死猪肉流人市场。
2014年5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
相较于修订前,此次通过的修订草案重点作了四方面的完善:一是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追溯制度。二是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三是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等制度,增设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要求。四是建立有奖举报和责任保险制度,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等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7.下班路上去菜市场,随手买了条鲫鱼,生姜却挑了好几个摊位——按照网络上流传的“如何识别毒生姜”温馨小贴士,看起来水嫩的不能买,闻起来有异味的不能买,用手搓一下,姜皮就剥落的不能买……如今,菜市场买菜,也成了“技术活”。
自山东“毒生姜”被媒体曝光以来。各地都展开了严格的筛查:南京第二天就下架了387公斤来自山东潍坊的生姜,广州查出150公斤来自山东的毒生姜,杭州近江农副产品市场检出
2.5公斤农残超标的“毒生姜”……
这几年,我们见识过了苏丹红、三聚氰胺、地沟油、瘦肉精、皮革奶……在诸如此类的“人造灾难”面前。本不应该出现在食品里的各类添加剂甚至毒药,不仅考验着我们的肠胃,对社会公德也是一次次严重的挑衅——食品安全的底线,究竟在哪里?
媒体的报道里提到。当地姜农自己吃的生姜,“另外种一沟”,是不用毒药的。不吃自己种的“毒生姜”,在这个社会分工如此精细化的社会,你就能免于“中毒”了?
我们不惮于以最坏的恶意来猜测:给姜下毒的农民在小馆子吃饭,可能吃了地沟油;做地沟油的人,可能不知道自家的米有毒;做毒大米的人,兴致勃勃地喝着加了硫磺的银耳莲子粥;用硫磺熏食物的人,可能在吃着瘦肉精……因为如果身在“互害型社会”,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
作答要求
一、“给定资料5”中,J市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尝试,请谈谈该市主要做了哪几方面的工作。(10分)
要求:全面、准确。语言简练。不超过200字。
二、“给定资料2”中提到“在问题食品泛滥的过程中。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实际上也曾经助纣为虐”。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15分)
要求:观点明确,条理清晰,语言简练。不超过250字。
三、假如你是“给定资料3~4”中的记者。请结合搜集到的信息写一篇关于有机食品市场的调研报告。(20分)
要求:
1.只写标题和正文:
2.内容全面,条理清晰:
3.不超过400字。
四、假设你所在单位党委决定根据“给定资料6”编印一期《内部学习资料》。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的修订重点和意义。请你为这期《内部学习资料》撰写一则“编者按”。(15分)
要求:观点明确,条理清晰。不超过250字。
五、“给定资料7”中写道:“如果身在‘互害型社会’。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请结合你对“给定资料”的思考和对这句话的领悟。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
1.自选角度,立意明确:
2.联系实际,不拘泥于给定资料;
3.思路清晰,语言流畅;
4.总字数1000~1200字。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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