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A公司在保健枕(以茉莉花为主要原料)上注册了“茉莉花”文字注册商标。在该注册商标专有权保护期内,甲、乙、丙、丁分别擅自实施了下述行为。下列对甲、乙、丙、丁实施行为所作的判断结论,正确的是?
A.甲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甜梦”牌保健枕(以茉莉花为主要原料)上以显著的方式标注“茉莉花香薰型”字样。结论:甲公司的行为不侵犯A公司注册商标权 B.乙公司以市价购买A公司生产的“茉莉花”牌保健枕后,去掉“茉莉花”标识,更换为“花果山”商标,又投入市场销售。结论:乙公司的行为不侵犯A公司注册商标权
C.丙公司提供保健枕(以茉莉花为主要原料)的保洁、翻新服务。丙公司(与A公司无任何业务联系)在其营业场所以显著方式标注“提供‘茉莉花’牌保健枕特约认证保洁、翻新服务”字样。结论:丙公司的行为侵犯A公司的注册商标权
D.丁公司擅自制造销售“茉莉花”牌保健枕(以茉莉花为主要原料),A公司知悉后诉请丁公司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丁公司提出A公司未实际使用的抗辩,但A公司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茉莉花”商标,也不能证明丁公司的行为给其造成的损失。结论:A公司无权要求丁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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