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矿场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 年 11 月发生下列业务:
(1)开采原煤 1000 吨,将其中的 600 吨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 1500 万元。
(2)开采煤矿的同时开采天然气 100 万立方米,全部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20 万元。
(3)将开采的原煤与开采的锰矿石捆绑销售,合计销售 100 万吨,共取得含税销售收入 421 万元,未分别核算原煤和锰矿石的销售收入。
(4)外购 100 万元原煤与自采 200 万元原煤混合洗选加工为选煤销售,选煤销售额为 450 万元。外购的原煤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知:原煤的资源税税率为 4%,锰矿石的资源税税率为 2%,天然气资源税税率为 6%,洗选煤税率为 2%。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资源税。
(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资源税。
(3)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资源税。
(4)说明业务(4)是否可以扣减外购原煤的购进金额,如可以,计算准予扣减的外购原煤购进金额;如不可以,请说明理由。
(5)计算业务(4)应缴纳的资源税。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