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东方公司和远华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东方公司2008年12月1日发给远华公司商品5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货款500万元,增值税额85万元,代垫运杂费1万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400万元。在向银行办妥手续后得知远华公司资金周转十分困难,则东方公司由于该项业务在2008年12月1日确认收入的金额为( )万元。
A.500 B.0
C.585
D.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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