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之一是刑事诉讼法具有弥补刑事实体法不足并“创制”刑事实体法的功能。下列哪些体现了这一功能?
A.当刑事实体法规范的语意抽象而模糊时,刑事诉讼担负特别的“解说”功能 A.当刑事实体法规范的语意抽象而模糊时,刑事诉讼担负特别的“解说”功能
A.当刑事实体法规范的语意抽象而模糊时,刑事诉讼担负特别的“解说”功能
B.当刑事实体法规范之间出现不协调时,刑事诉讼法为解决这种不协调提供程序机制
B.当刑事实体法规范之间出现不协调时,刑事诉讼法为解决这种不协调提供程序机制
B.当刑事实体法规范之间出现不协调时,刑事诉讼法为解决这种不协调提供程序机制
C.当刑事实体法条文出现歧义时,刑事诉讼法规范下的诉讼中积极有效的争辩、论证,能够对此作出调节和修正
C.当刑事实体法条文出现歧义时,刑事诉讼法规范下的诉讼中积极有效的争辩、论证,能够对此作出调节和修正
C.当刑事实体法条文出现歧义时,刑事诉讼法规范下的诉讼中积极有效的争辩、论证,能够对此作出调节和修正
D.刑事诉讼法通过评议、表决等特有的程序机制,最终使刑事实体法的法律规范得以实现其确定性
D.刑事诉讼法通过评议、表决等特有的程序机制,最终使刑事实体法的法律规范得以实现其确定性
D.刑事诉讼法通过评议、表决等特有的程序机制,最终使刑事实体法的法律规范得以实现其确定性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