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住所在A市B区的长江公司与住所在A市C区的黄河公司,在H市K区签订了一份灯具购销合同,约定如发生合同纠纷可向设在w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w市仅有一家仲裁委员会)。后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长江公司向w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首次开庭前,黄河公司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定仲裁协议无效,长江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A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其异议。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黄河公司还可向H市、W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黄河公司应在长江公司申请仲裁前申请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C.A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可直接裁定仲裁协议无效
D.长江公司不服A市中院的裁定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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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