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存货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2021年12月初“应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600万元(各明细科目无贷方余额),“坏账准备一应收账款”科目贷方余额60万元。 2021年12月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10日,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发出的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用银行存款为乙公司垫付运费5.45万元(假定不考虑增值税),上述款项至月末均未收到。
(2)18日,购入一批原材料,取得并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万元,材料验收入库。甲公司背书转让面值330万元、不带息的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购料款,不足部分以银行存款补付。
(3)25日,因丙公司破产。应收丙公司账款30万元不能收回(该笔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经批准确认为坏账并予以转销。
(4)31日,经评估计算,甲公司“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科目贷方余额为8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条件,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根据期初资料、资料(1)至(4),12月31日甲公司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项目期末余额应列示的金额是( )万元。
A.540
B.1140.45
C.1060.45
D.1160.45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