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营业税税率为5%,所得税税率为33%,存货收发采用实际成本核算。该企业2002年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从一般纳税企业购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货款已经支付,另购入材料过程中支付运费1万元(进项税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材料已经到达并验收入库。
(2)收购农业产品,实际支付的价款20万元,收购的农业产品已验收入库。
(3)将一批材料用于工程项目,材料成本为10000元。
(4)收购未税矿产品,实际支付的收购款为19万元,代扣代交的资源税1万元(假设不考虑增值税因素)。
(5)将应税消费品用于对外投资,产品成本为400万元,计税价格为500万元,另支付补价10万元。
(6)对外提供运输劳务,收入10万元存入银行,确认收入并计算应交营业税。
(7)出售一项专利权,收入10万元存入银行,该专利权出售时的摊余价值为6万元,已提减值准备2万元。
(8)企业当年收到减免增值税20000元。该企业采取先征后退返还增值税的方法。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相关业务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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