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工程,甲乙双方就合同文件进行了详细的磋商,但是由于设计图纸未到位,双方希望在合同文件中,合同价款以暂定的形式出现,在具体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双方认可的计价方式和原则。在合同谈判过程中,甲方为规避风险,提出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形式,乙方根据该工程的具体情况,提出本工程适宜采用可调整价格合同形式。
假设本工程合同额为8000万元,总工期为25个月,工程分两期进行验收,第一期为15个月,第二期为10个月。在工程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下列情况。
(1)工程进行到第8个月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出通知,指令压缩国家基建投资,要求某些建设项目暂停施工。该项目属于指令停工下马项目,因此,业主向承包商提出暂时中止合同实施的通知。为此,承包商要求业主承担单方面中止合同给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2)复工后,在工程后期,工地遭到当地百年罕见的台风袭击,工程被迫暂停施工,部分已完工程受损,现场场地遭到破坏,最终使工期拖延了2个月。为此,业主要求承包商承担工期拖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和赶工的责任。
根据场景,回答题:
对于业主而言,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发包工程,比较有利于业主控制( )。 A.质量
B.进度
C.投资
D.纠纷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