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园林绿化项目,预算工程造价为50万元,由该市园林局组织公开招标。园林局有关项目负责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提前在财政部以及本省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到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招标人共受理了35份资格申请文件。接受完资格申请文件后,招标人选择了审查地点,组建了资格审查委员会,并对受理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与比较。招标人确定的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认购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为:
(1)有经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圆整(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等形式提供);
(5)竞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注: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在认购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经审查,有20家单位符合要求。
【问题】
1.本项目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证书应该由哪个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发证?
2.该项目招标人应如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为什么?
3.资格审查时,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资格审查报告包含什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