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德国的甲公司是从事汽车生产的大型跨国企业,2010年准备在我国境内全资收购同类型汽车制造企业A公司、B公司和C公司,2009年各企业的营业额(人民币)指标为:营业额 经营者 | 他国市场营业额 | 中国市场营业额 |
甲公司 | 25亿元 | 10亿元 |
A公司 | 10亿元 | 3亿元 |
B公司 | 1亿元 | 1亿元 |
C公司 | 0.1亿元 | 0.3亿元 |
合计 | 36.1亿元 | 14.3亿元 |
B.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中国境内的营业额超过了10亿元,因此需要依法进行申报
C.以上的营业额指标不满足申报的条件,不需要事先进行申报
D.参与集中的四个经营者虽然在全球的营业额超过了50亿元,依法应进行申报,但境内的营业额未超过20亿元,因此可以豁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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