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阅读以下案例,回答题: 1997年李某与田某结婚,感情一度甚好。然而随着丈夫李某利用工余时间从事经商、物质生活逐渐富裕,李某变得不安分起来,经常夜不归宿。2003年4月的一天田某因故提前下班在自己家里将李某与王某(女)逮个正着。田某提出离婚,李某不同意,并自愿向田某写下保证书:“我保证和田某和好如初。不再做任何对不起田某的事情。如果出现,家产放弃。”但李某不思悔改,不到两个月又因嫖娼被治安处罚。田某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全部家产判归自己,并且李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 000元。
李某和田某订立的“保证书”( )。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