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韩国居民崔欧巴受其供职的二星公司委派到北京从事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在中国停留半年。期间,崔欧巴取得了若干收入。有关崔欧巴需要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崔欧巴并非我国居民,不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A.崔欧巴并非我国居民,不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A.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
B.崔欧巴获得二星公司提供的高额差旅补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B.崔欧巴获得二星公司提供的高额差旅补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B.外国人汤姆于2019年1月15日来到中国工作,截止到2019年10月14日, 此期间,汤姆在外国杂志上发表文章获得的稿酬收入不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C.崔欧巴发生交通事故获得的我国保险公司提供的赔偿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C.崔欧巴发生交通事故获得的我国保险公司提供的赔偿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C.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D.崔欧巴在我国出版了一本《中国见闻》,获得的稿酬按应纳税额减征30%
D.崔欧巴在我国出版了一本《中国见闻》,获得的稿酬按应纳税额减征30%
D.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专项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