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杰克为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杰克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 2013年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年,取得收入如下:
(1)每月从中国境内任职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5000元;从境外取得工资折合人民币15000元,每月以实报实销方式取得住房补贴2000元,不能提供在中国境外同时任职的证明。
(2)2013年回国探亲两次,分别是5月5日离境、5月26 日返回,12月离境,12月10日返回。两次探亲从境内任职企业取得探亲费各18000元。
(3)2013年7月将境内一处门面房出租,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7000元,当月发生修缮费12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4)8月份杰克发表一篇关于中外文化差异的小说,取得稿酬12000元。
(5)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红利12000元。
(6)10月份取得境内非任职公司支付的董事费收入3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10000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要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杰克每月工资薪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杰克取得探亲费缴纳个人所得税。
(3)计算杰克7、8月份取得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杰克发表小说取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杰克取得股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计算杰克取得董事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