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型排涝枢纽工程由排涝泵站、自排闸、堤防和穿堤涵洞等建筑物组成。发包人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
(1)合同工期为195天在一个非汛期完成;
(2)“堤防填筑”子目经监理人确认的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15%时超过部分的单价调整系数为0.95。
由承包人编制并经监理人审核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2所示(每月按30天计)。
图2施工进度计划
当地讯期为6~9月份监理人签发的开工通知载明开工日期为2019年10月26日承包人按施工进度计划如期开工开始施工准备工作。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2月1日至3月1日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按监理人要求照管在建工程。疫情缓解后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复工指令并要求采取赶工措施保证工程按期完成承包人提交了赶工报告和修订后的施工进度计划等。提出了增加在建工程照管费用10万元和赶工费用50万元的要求。
事件2:“堤防填筑”子目的合同单价为23.00元/m3合同工程量为1.3万m3。按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为1.543万m3。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为1.58万m3。
事件3:承包人接受完工付款证书后发现还有15万元工程款未结算向发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工程质量保修期间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了新增环境美化工程工程费用为8万元。
问题:
1.指出图2的关键线路(用节点代号表示)和合同完工日期:“自排闸混凝土"工作和“堤防填筑及护坡”工作的总时差分别为多少?
2.事件1中缩短哪几项工作的持续时间对赶工最为有效?判断承包人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3.事件2中“堤防填筑”子目应结算的工程量为多少?说明理由计算该子目应结算的工程款。
4.事件3中发包人应支付的金额是多少?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