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A注册会计师拟运用统计抽样方法对X公司采购审批制度执行情况实施控制测试。确定的可容忍偏差率为5%。 X公司规定,由请购部门编制请购单,经所在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送交采购部门。采购部门职员根据经批准的请购单编制连续编号的订购单并安排采购。
(1)A注册会计师将全年发生的采购业务定义为测试总体,将请购单作为与总体对应的实物。
(2)X公司没有对请购单连续编号,管理层的解释是为了便于多个部门使用请购单。A注册会计师不认为该情况属于控制缺陷。
(3)确定样本规模时,由于预计总体偏差率超过可容忍偏差率,没有可供选择的抽样方案,A注册会计师拟对相关控制实施100%测试。
(4)设计样本时,估计全年发生采购交易3000笔,并从1~3000中随机选取了与样本规模对应的55个号码,但因全年实际发生了2727笔交易,导致5个大于2727的号码无法与实际业务对应,A注册会计师将抽样规模改为50。
(5)在选取的样本进行测试时,A注册会计师发现X公司一笔暂估入账的原材料没有包括向运输单位支付该原材料的运费。财务人员解释,由于原材料运费是与运输单位另行结算的,因此在原材料暂估入账时未予考虑。A注册会计师认为不构成偏差。
(6)根据样本偏差率为5%,A注册会计师直接作出了拒绝总体的结论。
要求:
请逐一单独考虑上述每一种情况,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决策或做法是否恰当。如认为不恰当,请简要说明原因。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