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8年6月20日,某区人民法院根据甲(住所地为河东区)的申请,向乙(住所地为河西区,但从l995年以来一直居住在某市小河区)发出了支付令。7月8日,乙打电话给法院称自己现在无偿付能力,特向法院提起异议,书面异议将于次日送交法院,同时乙到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甲。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发出支付令的管辖法院为河西区 B.本案中乙的异议不成立
C.发现甲要求乙给付的是房屋所有权,则不予受理
D.若向乙送达支付令,乙拒绝接收,则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