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黑土地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分立为红高粱公司和黄玉米公司。双方约定平均分担黑土地公司的债权和债务。黑土地公司的债权人白云天公司于2015年1月向法院起诉,要求分立后的两家公司对其债务进行清偿。对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白云天公司只能要求红高粱公司和黄玉米公司各自清偿其债务的一半 A.白云天公司只能要求红高粱公司和黄玉米公司各自清偿其债务的一半
B.白云天公司既可以要求红高粱公司清偿其全部债务,也可以要求黄玉米公司清偿其全部债务
B.白云天公司既可以要求红高粱公司清偿其全部债务,也可以要求黄玉米公司清偿其全部债务
C.黑土地公司的分立决议应由董事会作出
C.黑土地公司的分立决议应由董事会作出
D.黑土地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D.黑土地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