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市甲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甲企业于2019年1月受让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2600万元,相关税费88万元;于2020年1月将受让土地的90%用于开发建造办公楼。
(2)开发过程中支付耕地占用税1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800万元、开发间接费用300万元,办公楼的装修费400万元。
(3)开发过程中发生销售费用75万元、管理费用50万元、财务费用120万元,其中财务费用中包括向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支出100万元以及超过贷款期限加罚的利息20万元,利息支出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并且能够按照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
(4)2021年7月该办公楼建造完成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5)2021年8月对外销售建筑面积的90%,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95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省级政府规定其他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4%,准予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65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该项目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项目的合计( )万元。
A.3916.97
B.4640.43
C.4575.43
D.5151.15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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